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骨髓腔输液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60号)、《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CT肺结节定量评估等75项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41号)、《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脏器断层显像等3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4]24号)、《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血清药物浓度测定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77号)、《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12项新增和修定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4]14号)文件精神,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助力医院学科建设发展,参考周边医疗机构收费价格,并考虑人民群众承受压力,特对文件中部分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测算和定价,具体执行标准见附件。
附件1:骨髓腔输液等69项新增及修订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表 1723770777dfdd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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