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鉴于医院人事变动,现将医学伦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吴南平(业务院长、主治医师)
副主任委员: 朱家旭(医务部部长、主治医师)
兰兴玲(护理部部长、副主任护师)
委 员 :钟守乐(重症医学科主任、主任医师)
孔庆旭(药剂科科长、副主任药师)
熊宗年(检验科主任、副主任技师)
姜 蕊(脑病一区科主任、主任医师)
杨华(脑病二区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寇韬(泌尿外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 勇(骨伤科主任、主任医师)
周 华(律师)
赵超(钟祥市电视台记者)
主要职责:
1、审核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药品临床试验等科研项目/方案。
2、审查涉及人生命健康或组织器官的医疗新技术、新仪器设备、器官移植等新技术和方法的临床应用。
3、审核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科研、教学、医疗过程或其成果的医学伦理道德问题。
4、定期审查和监视上述的科研项目、方案、技术、方法的临床试验。
5、审查上述情况/条件下所出现的的严重不良事件。
6、讨论、论证本院临床实践中遇到的生命伦理难题,提出伦理咨询意见。
7、遵循国际公认的不伤害、有利、公正、尊重人的原则以及合法、独立、称职、及时和有效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 若对公示有异议,可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院医务部(15334039839)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钟祥市中医院伦理委员会电话:15334039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