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严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全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杜绝“节日腐败”,严格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十个严禁”:
一、严禁借中秋、国庆之机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二、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土特产及其它礼品、礼金;
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食品等节礼;
四、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卡、明信片等物品;
五、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六、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七、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八、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九、严禁公车私用;
十、严禁以请示汇报等名义到省卫生计生委机关走访,委机关各处室不得安排没有实质工作内容的接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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